(1)、产品包装规格为:20kg/袋、900kg/袋。
(2)、产品应在单调、避雨、遮阳的环境中寄存。产品遇水结块活性损失。遏止在阳光下长时间暴晒,以免包装袋风化,产品外洒。
(3)、本产品不属风险品,运输可按《非风险品规则》办理。
(4)、我公司可依据您对微硅粉以及加密微硅粉采购数量的大小,采用不同的发货方式或协商处置!保证硅粉平安、准时抵达您指定的地点。(注:微硅粉即硅灰)
【微硅粉掺加办法】
(2)、微硅粉混凝土及浇注料应由实验室作出施工配合比。严厉依照配合比施工。在硅灰混凝土的搅拌中硅灰应在骨料投料之后立刻参与搅拌机。
微硅粉参与方式有两种程序: ①投入骨料,随后投入硅灰、水泥干拌后,再参与水和其它外加剂。②投入粗骨料 75%水 硅灰 50%细骨料,搅拌15-30秒,然后投入水泥 外加剂 50%细骨料 25%水,搅拌至平均。搅拌时间比普通混凝土延长20-25%或50-60秒。切忌将硅粉参与已拌和的混凝土中。
【微硅粉施工办法】
微硅粉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施工办法并无严重区别,但施工中良好地组织与振捣密实很有必要。硅灰混凝土早强的性能会使终凝时间提早,在抹面时应加留意;同时掺加硅灰会进步混凝土的粘滞性和大幅度减少泌水,使抹面稍显艰难
【微硅粉运用办法】
(1)、微硅粉掺量:普通为胶凝资料量的5~10%。
微硅粉的掺加办法分为内掺和外掺:
①内掺:在加水量不变的前提下,1份硅粉可取代3~5份水泥(重量)并坚持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变而进步混凝土其它性能。
②外掺:水泥用量不变,掺加硅粉则显著进步混凝土强度和其它性能。混凝土中掺入硅粉时有一定坍落度损失。这点需在配合比实验时加以留意。微硅粉硅粉须与减水剂配合运用,倡议复掺粉煤灰和磨细矿渣以改善其施工性。 粉煤灰综合利用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几十年来,我国的相关科技人员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进入21世纪后,更是引起更多的关注,在全国形成了“粉煤灰热”。随着环保政策的要求,粉煤灰脱硫脱硝技术提到议事日程,粉煤灰品质发生了变化,如何适应新形势,将排放的粉煤灰充分利用起来,是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一点思考。
第一,将大批量用灰项目放在首位,几十年来建材制品、筑路、商品混凝土等一些传统项目仍是主要用灰途径,并不过时,更不能放弃。例如在商品混凝土中掺入粉煤灰是一项非常成熟的技术,有的企业,因找不到粉煤灰而烦恼。
第二,关于高附加值问题。从国家层面考虑,我国南北差异很大,发达程度各异。粉煤灰利用的重点应在大用量、可持续、易加工、因地制宜、低成本上。将“高附加值”作为重点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第三,关于在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铝问题。要综合考虑是否符合国家的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的大政方针。试想,铝提出来了,剩下的废渣能吃干榨尽吗?成本如何?是否形成“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或者省了袜子费了鞋子”的问题。
第四,关于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粉煤灰利用量和利用率是多是少,是高是低,要通过企业来体现。政策一大堆,落实不了形成虚设,据了解,有的企业由于优惠政策落实不了,纷纷倒闭。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人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中心位置。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二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三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国督察,并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以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